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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09-07-26    浏览次数: 305

1.实践考核一年安排2~~4次,考核时间由主考学校确定,主考学校在实践考核实施前3个月将通知考生,实践考核的有关信息登载在主考学校的网站上,考生可上网查阅。

2.考生应在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有关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向主考学校报名参加实践考核。考生可根据主考学校实践考核开考的时间安排到主考学校报名,报名时应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和相应的课程合格证书,并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核登记表由主考学校存档备查。

3.主考学校在考核前应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辅导。

4.考核地点一般应设在主考学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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